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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特勤管理股招聘辅助执法人员(协管员)
作者:职场君 时间:2021/3/23 阅读:311次
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特勤管理股招聘辅助执法人员(协管员)


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提升我局应急处突能力,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勤管理股辅助执法人员(协管员),根据《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现招聘内容要求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公开招聘特勤管理股辅助执法(协管员)外勤人员10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青年,退役士兵优先。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服从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165㎝及以上;

5.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因违纪被辞退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地点、时间及要求

1.报名地点: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特勤管理股办公室(延安路中段、 原油脂化工厂)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4月2日;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复退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咨询电话:0859-3239918(特勤管理股办公室)。


五、资格审查

招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合格的人员采取书面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当事人,进入下一个考核环节,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公布;未接到通知的视为不合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一经面试合格录用后按以下待遇确定聘用工资。

1.录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1850元,并办理社会保险(五险)。

2.试用期满后聘用的退役士兵月工资为2300元,并办理社会保险(五险)。

3.试用期满后聘用的社会青年月工资为2000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社会青年月工资为2300元,并办理社会保险(五险)。

4.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订,中途无特殊原因辞职的,需承担相应的服装费用。


七、体检

体检统一由考生自行组织。体检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来源:伯乐亦马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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