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高中各科教师.
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以上,其它学科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专业基本功扎实。
(三)取得相应学科的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8月前取得相应证书。
(四)年龄45周岁以下。
(五)特级教师、省市区级教育名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等优先录取,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全国重点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