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社通〔2018〕172号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民营经济发展局
州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民营
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资格专项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工商业联合会,义龙新区政治部、经济贸易局,州直相关单位:
为做好全州2018年度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 贵州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338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工程、农业系列申报评审工作安排
1.全州民营经济组织工程、农业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工商业联合会组织开展,具体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州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民营经济组织工程、农业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
2.申报评审条件:严格执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400号)相关要求。
根据国家安排,从2018年起,工程系列中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的中、初级职称通过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取得,不再组织评审。
3.报送程序:州直民营经济组织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公示,统一报送州工商业联合会审核盖章后报送。各县(市)、义龙新区民营经济组织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公示,统一报送当地工商业联合会审核盖章,再报送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治部)审核盖章,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上报。
4.报送时间:10月24日至11月9日
5.报送地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兴义市建设路22号)
6.材料报送要求:申报评审条件、各类表册等,请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职称工作”子网(http://qxnrsj.gov.cn/ywzl/zcgz/zlxz/)中下载。
二、经济、会计、统计、工艺美术系列申报评审工作安排
民营经济组织经济、会计、统计系列副高级和工艺美术系列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统一按程序委托送省评审。申报人员必须按照黔人社通〔2018〕338号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盖章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于11月5日至11月9日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三、其他要求
1.申报民营经济组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由评审委员会工作组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2.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工商业联合会,义龙新区政治部、经济贸易局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相关政策、评审条件的宣传力度,指导、督促民营经济组织认真组织开展申报送评工作,确保全州2018年度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附件: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 贵州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338号)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西南州民营经济发展局
黔西南州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州人社通[2018] 172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