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州人社局发[2016]38号)文件精神,经安龙县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以下申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的8家医疗机构和申报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协议的安龙爱德医院(安龙县栖凤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及申报城镇职工医保协议的10家药店进行公示(附表见后)。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7日
受理方式: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对所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地点: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00
受理电话:0859-5211073、0859-5218154
特 此 公 告
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9日
申报公示名单2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