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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发布
作者:黔西南人才网 时间:2017/6/27 阅读:364次
近日,2017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兴义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80元,执行时间为今年7月1日起。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每月1680元,二类区每月1570元,三类区每月147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每小时18元,二类区每小时17元,三类区每小时16元。
    我州兴义市被划分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每月将调增至1680元;兴仁县和安龙县被划分为二类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调增至1570元;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贞丰县和晴隆县被被划分为三类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调增至1470元。
    据悉,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来源:0859jo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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