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临聘)人员1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至1999年5月1日之间出生);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中文书写工整、规范、流畅;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协调能力;
6.同等条件下,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予录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三、聘期及待遇情况
1.底薪+绩效(底薪:1500元,绩效:0—500元);
2.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5月10日;
3.报名地点:百德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联系人:钟 先;电话:18083298938;
邮箱:935129682@qq.com。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毕业证书;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相关技术技能等级证书。
2.已婚报考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证明需有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负责人签名盖章。
3.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五、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持身份证集中进行面试。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兴仁县百德镇会议室
4.面试:(100分)
六、相关要求
通过面试的人员按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择优录用,报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履行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一经聘用,不得同时在外兼职,否则,予以清退。
兴仁县百德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