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规定,经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自评申报,晴隆县能源局初审,州能源局现场复核并提出整改事项,整改事项已经晴隆县能源局复查合格,现拟定晴隆县长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晴隆县长流乡长兴煤矿为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矿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规定取消申报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邮寄(或传真)到黔西南州能源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碧云路中段州能源局
邮政编码:56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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