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黔西南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派出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主要开展城乡居民收支、消费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主要畜禽监测、采购经理等民生调查。因工作需要,根据《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和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政策,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单位日常统计调查辅助性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
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三、岗位要求
(一)黔西南州户籍,性别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不良行为记录;熟悉办公系统软件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统计相关专业人员优先考虑。
(二)应聘人员需持有人社部门(黔西南州户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申请领取的《就业创业证》并在证第6页进行了失业登记,同时在第7页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办理请咨询各县市就业经办机构,联系方式附后)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6月21日,面试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个人简历、毕业证或学位证扫描件、就业创业证扫描件打包后(缺一不可)以“名字+联系电话”为文件名投递至电子邮箱:2916733628@qq.com。
(二)面试
报名审核通过后,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组织开展集中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
(三)签订聘用合同
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岗位补贴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1890元/月,外加适当单位补贴。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五、日常管理
被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管理。工作期间,如果出现违纪违规现象,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自愿提出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15个工作日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黔西南调查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刘艳艳,联系电话:0859-3236683,18185999269
单位地址:兴义市遵义路16号
黔西南州办理《就业创业证》窗口咨询电话
县市 | 联系电话 |
兴义市 | 0859-3620512 |
兴仁市 | 0859-2219678 |
安龙县 | 0859-5211779 |
贞丰县 | 0859-6610369 |
普安县 | 0859-7232662 |
晴隆县 | 0859-7611289 |
册亨县 | 0859-4216146 |
望谟县 | 0859-4613855 |
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能上岗。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办理过人社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5、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